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相关规定,股转系统对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同时,股转系统决定,对誉德股份及时任董事长兼董秘邢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采取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将惩戒记入诚信档案。
股转系统对两家公司均提醒,应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强化内部管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进一步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勤勉尽责开展挂牌推荐业务工作。同时,申万宏源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股转系统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