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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亲厚友 违规分配 审核不严

2017-08-29 04:46:00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讯(记者 彭媛媛)昨日,市纪委通报了5起发生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的违纪问题。其中,涉案的党员干部有的宗旨意识淡薄,有利用职务便利优亲厚友,有违规分配危房改造资金,有审核把关不严不认真履行职责等,这些案件均被严肃查处。

上林县原西燕镇规划建设管理站站长陆有荣、工作人员莫海斌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在协助西燕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在农户申请危房改造指标时没有审核清楚其现有住房情况,让不符合条件的4户农户通过审核,致使这4户农户获得国家危房改造补助金共计7.922万元,造成国家危改专项资金损失。陆有荣、莫海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马山县里当瑶族乡雅联村委会原副主任蓝常海担任雅联村委会副主任期间,未正确履行职责,在入户核查危房改造申请户陆某某家庭经济和住房情况时不细致,未发现其已在县城购买房屋的事实,并为陆某某虚填完善危改申报材料,使不符合危改条件的陆某某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金1.8万元。蓝常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江南区江西镇同江村村委会原副主任曾怡联在担任同江村村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其负责危房改造申报和审核工作的便利,优亲厚友,为其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父亲、岳父等亲属违规申办并领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金共计5.367万元。曾怡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武鸣区两江镇岭合村党支部原书记韦兆林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岭合村谢某某户的资格条件没有认真审核把关,没有深入核查该户的家庭收入情况,未发现其开办有企业的事实,致使谢某某违规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1.76万元。韦兆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这些案件的发生,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了党的扶贫政策有效贯彻落实,已经被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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