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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停车场须给充电桩留地儿

2017-08-29 04:16:00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开电动汽车的人越来越多,充电桩难装、临时充电难等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记者昨天从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获悉,本市已正式下文要求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其中,新建建筑停车场必须预留充电条件,全市机关单位内部停车场应含充电停车位,新建小区停车位须100%具有安装充电桩条件。

新小区车位100%预留桩位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底,本市新能源汽车数量达到14.14万辆。全市已累计建成约9.75万个充电桩,基本形成六环范围内平均服务半径5公里的公用充电网络。 其中,个人自用桩约6.87万个,配建比约为75%,商场商圈、交通枢纽等公共停车区域建成1895处、约1.75万个。

大力新建公用充电桩是破解新能源车推广难的重要抓手之一。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日前,市政府已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首次对新建、既有建筑的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作出了量化要求。

据介绍,新规定将充电设施配建指标纳入规划设计规范,明确新建建筑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中充电设施的建设比例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其中,办公类建筑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25%,商业类及社会停车场库(含P+R停车场)不低于20%,居住类按照配建停车位的100%规划建设,其他类公建如医院、学校、文体设施等不低于15%规划建设。“新建小区100%规划建设意思是每个停车位都要具备安装条件,车主买车后就能直接装充电桩,不用再申请改电增容,说白了就是开发商设计建设时就要考虑充电条件。”

同时,对于具备电源条件的既有办公区、大型商场等公用停车场,新规要求必须配建不低于车位数量10%的公用充电桩,如果电源条件不能满足的,先期建设不少于2个公用充电车位。

老旧小区引入移动充电设备

对于老旧小区住户而言,购买电动车最难的关卡就是无法安装充电桩。此次颁布的新规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本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内容,引导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积极支持和配合充电设施建设,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做好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据介绍,本市正在对既有小区进行分类配建充电设施。第一类是具有固定停车位及电源条件的小区,相关部门将督促电动车企业(含4S店)按规定组织建设私人自用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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