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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晨:著作权产业对国民经济起支柱作用

2017-08-28 21:21:0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我国著作权作品数量近年来不断增长,但精品力作还不多,有国际影响力的作品更是少之又少,特别是学术论文和文艺作品有数量缺质量、有“高原”缺“高峰”,部分作品存在抄袭模仿、剽窃造假、千篇一律、粗制滥造等问题。对文字、美术、影视、软件、民间文艺等作品的衍生产品开发力度不够,著作权资源没有得到充分挖掘利用,著作权附加值不高、产业链不长。同时,针对发展著作权产业的扶持政策较少,促进著作权转移转化的市场机制尚处于探索起步阶段,著作权价值评估和交易体系还不健全,相关企业未建立起完善的著作权创造和运用机制,这些问题都妨碍了著作权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充分实现。

一些地方、部门对著作权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有应付思想,不作为、慢作为的现象依然存在。有些地方行政管理和司法保护脱节,有些部门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不主动、不及时,导致司法机关未能续侦、续办相关案件。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作品的复制、传播愈发便捷,网络上文字、音乐、影视、图形、软件等作品的侵权行为易发多发,其技术手段多样、危害后果严重,给著作权保护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著作权执法部门应对网络侵权行为的手段和能力不足,普遍存在发现难、取证难、认定难、查处不及时等问题。各地还普遍反映,基层著作权管理机构不健全,有的地方甚至长期处于无职能、无人员、无经费的“三无”状态,难以有效开展工作;在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过程中,著作权执法工作力度需要加

一些单位、著作权人向检查组反映,有的案件存在维权成本高、诉讼时间长、举证责任重、赔偿数额低等问题, “赢了官司、丢了市场”的现象依然存在,影响了著作权人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的积极性。对网络游戏画面、综艺节目模式、体育赛事直播、聚合链接等新型疑难案件尚未形成统一的裁判标准,对著作权刑事案件的判罚尺度各地也掌握不一,出现了“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全国知识产权案件中著作权案件占到75%以上,其中约70%的著作权案件集中发生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地,有的法官年办案量超过200件,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影响了依法保护的效果。

王晨强调,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都对著作权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司法机关要以新举措新作为,加大执法力度,实行更加严格的著作权保护。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和技术等手段,促进作品质量提升和著作权流转使用,推动著作权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修改著作权法被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第一类项目,要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前提下,积极推进著作权法修改工作,尽快形成较为完善的法律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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