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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问责应当常态化

2017-08-28 08:22:0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魏文彪

“经保定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清苑区副区长魏洪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清苑区副区长职务;给予清苑区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会军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8月23日,记者从河北保定市纪委获悉,因对长期存在的环境问题整治不力,该市清苑区13名相关责任人日前被问责和通报。(8月24日《河北日报》)

各地政府官员与环保部门工作人员,面对辖区内出现的环境问题,理当积极处置,让问题得到尽快解决。尤其是环保部督察组交办的问题,往往是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环保领域痼疾,各地政府官员与环保部门工作人员更应当尽快处置。然而,根据保定市纪委通报,经查,保定市清苑区政府对长期存在的环境问题不主动解决,特别是环保部督察组交办后,仍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相关领导层层圈阅,对督办事项敷衍应付,对应处罚问题未处罚、应整改问题未整改到位。在这种情形下,当地对清苑区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领导与清苑区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等应负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实施免职、撤职等严厉处罚,理所应当。

近些年来,各地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是部分地方各类环境违法现象依然一定程度地存在,在少部分地方甚至表现得较为严重。而政府官员与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负有保护环境的重要责任,我国当前的各类环保法律法规也已比较健全,规定的处罚措施也较为严厉,只要各地政府官员与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切实履职、积极作为,大力整治环境问题,各地环境就能得到更好的保护。

然而,少部分地方政府官员与环保部门工作人员,面对辖区内环境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视而不见。即便接到市民对环境问题的举报、投诉,相关工作人员依然不采取行动,任由环境违法问题继续存在。有些政府官员与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甚至收受相关企业或个人的贿赂,然后任由其实施环境违法行为,甚至充当实施环境违法企业或个人的保护伞,对其实施环境违法行为包庇纵容。如此一来,一些企业或个人也就有恃无恐地实施环境违法行为,肆意破坏环境。

而像保定市这样对长期存在的环境问题整治不力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令其为自己的不作为付出应有的代价,则有利于督促当地官员与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大力开展环境治理工作,杜绝不作为现象出现。人们期待类似这样的环保问责能够实现常态化,经由对环保不作为实施常态化问责,出现一起问责一起,起到督促各地政府官员与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切实履职、积极作为的积极效用,让各地环境得到越来越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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