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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限行为暴走团“让路” 此例不宜开

2017-08-28 08:01:49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暴走团再次成为新的舆论话题。据澎湃新闻报道,8月25日晚上6点半起,青岛交警市南大将队对八大峡广场东侧的几条马路进行分时段封闭,禁止机动车行驶,而供市民和几个暴走团步行,时间是每晚18∶30—21∶00。这样的举措是否合适,引发社会激烈讨论。

市民对正常休闲锻炼空间的需求,当然应该尽可能满足。可青岛方面为了给暴走团腾出空间,不惜对公路采取分时段封闭,这样的做法,的确是让暴走团高兴了,但置于公共资源分配的角度,可能并非是在创造性解决问题,而是制造问题。

交警方面回应称,作出此项安排是经过多次调研的,也是于法有据。所谓调研,即征求了有暴走需要的市民的意见,“虽然说车很少,但是毕竟还是有车辆偶尔通过的,还是存在安全隐患”。言下之意,对路段实施封闭,即可彻底解除暴走的安全隐患。可这其中的逻辑,实在让人看不懂:公路是给机动车走的,暴走团占据车道本就是违规。解决暴走的安全隐患,难道不应该是禁止暴走团与车抢道?如此“反客为主”,问过驾驶者的意见吗?

至于道路封闭的“于法有据”说,也同样显得牵强。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确有规定,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可以根据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法律的初衷,明显是指允许临时性的交通道路管制。但青岛的做法,却是把好好的一条马路,在晚上的六点半到九点变成了常态化的“暴走路”,问题是,暴走是否属于大型群众性活动?

市民锻炼的方式有很多,不一定非得要集体暴走;锻炼是权利,但不等于突破规则、法律底线的暴走也是权利。不论是非,一味迁就就成了对“无理取闹”的纵容。特别是在已经发生过交通安全事故,和暴走团打公交车司机等事件的背景下,管理部门的无原则妥协,只能说是一种“好人主义”。

据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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