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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购同权,办法总比困难多

2017-08-28 04:01:46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杭州即将推出租赁住房新政。8月25日,杭州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网上听证。

方案明确,鼓励房企从单一的开发销售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支持个人出租闲置房源,客厅可改房间出租;承租人子女可按规定就近入学,当租赁住房达到一定年限将享受与购房同等的积分;未来5年公共租赁住房保有总量不少于8万套。

自去年6月国务院发布租赁住房新政以来,全国已有广州、合肥等近20个城市出台了有关租赁住房的相关政策。今年7月,杭州纳入国家首批12个住房租赁试点城市,加快推出相关政策自是题中应有之义。

前期许多媒体和舆论都把发展租赁住房概括为租购同权或租售同权,重点落在外来人员子女教育权上。这样概括虽然一目了然,却难免以偏概全。实际上,加快培育和发展租赁住房市场,无论从政策目的还是客观效果来看,作用和意义都不限于教育平权方面。

这么做,首先是可以进一步挖掘住房市场潜力,缓解房价上涨造成的各种压力。一方面各地出台各种措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这相当于“堵”,另一方面,释放租赁住房的存量,满足更多人的住房需求,这又等于是“疏”。如果只有堵而没有疏,购房需求得不到满足,刚需得不到化解,房价上涨的压力就难以缓解。

其次,这么做也是为了化解高房价等因素对人才的挤出效应。房价过高,落户难,子女教育问题难以落实,人才就会流出;反之,如果哪个地方在租赁住房政策上做得好,落实租购同权到位,又可吸引更多人才的到来。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地方争先恐后推出租赁租房新政的原因之一。可以说,政策推进及不及时,落实到不到位,直接关系到国内大中城市的未来竞争力。

再次,这也是推进城市发展和社会进步,落实公民权利平等的措施。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破除户口壁垒,再到打破附着于户口的各种福利、资源,这是国内社会经济发展后的必然吁求,也是激发社会活力的必然要求。加快发展租赁住房,落实租购同权后,住房和生活压力的减轻,将传递到企业经营和经济运作方面,进一步为企业和社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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