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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纠纷惹人烦

2017-08-27 06:16:46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由于房源多样化特点,购买房屋后所引发的涉物业纠纷案件也不少。在物业纠纷中,物业公司作为原告几乎全部是为了追缴物业费,同时业主、业委会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案件则呈现出多样化趋势,包括物业企业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而产生的违约、物业企业擅自增收服务费或私自占用绿地、共有区域,以及在财产、人身等方面对业主侵权等。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梳理发现,在物业纠纷中,物业公司的胜诉率相对较高,业主提起诉讼的案件胜诉率往往较低。法官表示,相对于业主个人来讲,物业企业一般有相对较为固定的专业律师来负责企业的法律业务。无论是在法律知识、证据收集还是在诉讼经验方面都比业主更有优势,这些因素都容易导致物业企业整体胜诉率较高。

对此,法官建议业主强化法律意识,注重证据收集和保存。如在房屋质保期内注意对房屋问题的报修留存相关书证以及视听资料等证据,注意及时通过物业企业寻找开发商以期在质保期内得到妥善维修;对于漏水等疑难争议问题可尝试通过政府相关部门介入,寻找中立第三方作出相关鉴定,以明确问题和责任,并在日后可能发生的诉讼中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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