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滚动 > 正文

部分开发商守法意识欠缺埋纠纷隐患

2017-08-26 13:15:49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 本报记者 杨傲多

近年来,受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开发商违法追逐暴利、购房者风险意识不足等因素影响,房地产纠纷不断发生,法院受理纠纷案件数量不断增多。近日,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发布了四川省首份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双流区法院副院长宿波通报了该院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情况,分析了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并结合审判实际对如何避免和化解纠纷提出了建议。

案件数量上升诉求多样

双流区法院统计发现,2012年度至2016年度,该院受理的涉房地产类纠纷案件上升趋势明显。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度受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36件,2017年上半年受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72件,增幅较大。

白皮书显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双流区法院受理的涉房地产类案件的诉讼请求主要有:请求开发商协助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并承担违约责任;请求判令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因开发商逾期交房请求判令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请求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请求支付物业服务费;商业综合体领域内请求支付委托经营收入;请求支付工程款以及其他多种诉讼请求。

从上述案件的诉讼请求来看,涉及房地产领域纠纷案件存在诉讼请求多样化特点。

涉案人数众多成为双流区法院受理房地产纠纷案件的另一特点。由于房地产市场不断扩大,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办证时间已经陆续届满,但开发商因为经营、管理等问题导致逾期交房、迟延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等现象凸显。在此类案件中,购房者大多“抱团”起诉维权。

白皮书显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双流区法院受理涉房地产纠纷类案件2766件,审结2053件,其中判决1229件,调解385件,撤诉434件,体现出了调撤率低、服判息诉率低等特点。

四大原因导致纠纷频发

房地产纠纷案件数量缘何不断上升?双流区法院通过对审理的案件进行剖析,分析出其中四大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开发商的经营实力、商业风险预估能力不足,守法意识欠缺。”双流区法院有关负责人分析说,双流区法院近年来审理的案件反映出,开发商对自身资金实力预估不足或过于自信盲目开发,致使纠纷大量产生。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