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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板为方便办证竟私刻公章

2017-08-26 04:06:5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讯(记者梁爽 通讯员张鹏 丁其刚 张斯培)想方便自己公司旗下的渣土车办证,女老板竟私刻公安交管部门公章及车管民警私章。昨天,因涉嫌伪造国家公文、印章犯罪,毕某被东西湖区交通大队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并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毕某现年27岁,家住东西湖区吴家山街。她开办一家“湖北顶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旗下有18辆重型渣土运输车。部分司机担心驾驶渣土车违法行车时容易被城管及交管部门查扣行驶证。毕某灵机一动,竟想到自己私刻交管部门公章、直接到相关车管部门办理补领行驶证手续,既省事,又可避免车辆因违章被扣行驶证而耽误营运。

8月16日,毕某按照过去申报行驶证所使用过审批表上的东西湖区公安交管部门公章及民警私章,花费35元钱找人私刻了一枚公章及2名车管民警的私章。17日,毕某收取了3名公司司机交付的办理车辆车牌尾号为252、841、484等三台车辆行驶证的300元手续费后,毕某使用私刻的印章,填写3台车辆行驶证补办申领手续表格。

8月22日,市交管局车管所汉西分所民警在为其办理补领行驶证业务时发现,申请表格上所盖公章及私章有异常之处,随即将情况通报东西湖区交通大队核查。经东西湖区交通大队车管部门、民警及相关部门鉴定,申报表上的公章及车管民警私章均系伪造。

毕某起初对自己私刻伪造公安车管部门的印章进行百般抵赖,面对警方逐一出示的证据,毕某如实交待了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专班民警根据毕某的交待,在其办公室缴获私刻伪造的公章及民警的私章。

据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上述案件是交管部门获权办理刑案后查获的首起案件。据介绍,武汉市公安局已授权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及各区交通大队办理部分涉及交通管理非交通违法(犯罪)的刑事、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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