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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出台新规 明确非机动车不得随意停放

2017-08-25 21:00:55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银川8月25日消息(记者徐升)今天上午,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颁布《银川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车辆停放管理条例》,《条例》首次将非机动车纳入管理范围,要求非机动车应当停放在规定地点,不得随意停放,影响市容环境。

  

  发布会现场

据介绍,《银川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车辆停放管理条例》是2006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一部地方性法规。目前,银川市小汽车已增长到65万多辆,外来和过境机动车每天约3万辆。而在公安交警部门登记备案的经营性停车场仅有921处,停车泊位12万个,停车供需矛盾日趋凸显。因此,银川市相关部门积极推动修订《条例》,有效解决“停车难”问题。

《条例》共七章四十八条,据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纳影丽介绍,《条例》从增加停车场数量、提高停车场利用率、规划配建标准等方面增加内容。为了鼓励绿色出行,解决非机动车特别是日益兴起的城市绿色交通工具共享单车的停放问题,《条例》专门增加了非机动车停放管理一章的内容,明确非机动车管理的部门是市、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非机动车应当停放在规定地点,不得随意停放, 影响市容环境。火车站、客运码头、轨道交通站等交通集散地以及政府服务中心、医院、学校、商场、集贸市场、步行街、影剧院、体育场馆、展览馆等人员流动较多场所,可根据配建标准和交通需求合理设置非机动车专用停车场地。禁止擅自改变非机动车停车场地使用性质,禁止擅自占用道路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场地。

  

  参会人员

新修订《条例》将于9月1日起实施。

关键词: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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