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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小区要配建充电桩

2017-08-25 08:32:4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讯(记者田宜龙李宗宽)记者8月22日获悉,作为中欧低碳生态城市综合试点,洛阳市近日审议通过《洛阳市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将加快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到2020年,中心城区各区域、各类型充电设施将实现全覆盖,满足市民日常充电需求。

完善充电基础设施,是电动汽车普及的重要保障。按照《洛阳市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各类型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配置原则为公交充电设施桩车比不低于1∶2;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新建大于2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对住宅小区停车场充电桩,洛阳市规定,原则上按照桩车比1∶1建设,建设类型以慢充为主;新建小区,根据配建停车位数量计算,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同时在非机动车停车区域设置充电设施。③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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