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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境外刷卡新规实施不影响个人额度和报税

2017-08-25 07:27:24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境外刷卡超千元信息需上报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各发卡行自8月21日起,接入银行卡外汇管理系统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很多人担心这会影响消费者海外消费,其实这种担心没有必要。1000元只是银行上报信息的“门槛”,而不是限制海外消费额度。

为完善银行卡境外交易统计、维护境外交易秩序,今年6月外汇局发布通知,自9月1日起,境内发卡金融机构向外汇局报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全部提现和单笔等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消费交易信息。

此次,外管局发布的通知并非外汇新规,而是对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信息报送,进行银行卡管理系统的联调、验收和试运行。9月1日以后,接入银行卡外汇管理系统、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将成为今后境内金融机构开通本行银行卡境外交易业务的重要条件。“上报信息的是银行而并非个人,不会增加个人用卡成本,更与海关报税无关。”外汇局相关人士介绍,今年以来,外汇管理部门对金融机构加强了信息上报要求,希望通过提升银行卡跨境交易统计水平,提高打击犯罪的有效性。 外汇局明确表示,此次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采集,不涉及银行卡境外使用的外汇管理政策调整。外汇局将继续支持和保障个人持银行卡在境外经常项下合规、便利化用卡。也就是说,交易信息采集标准的高低,不影响个人实际使用银行卡进行交易的额度。

需要个人上报吗?

模拟场景A

张小姐带孩子出国旅游,心想着好不容易出国一趟,住五星吃大餐买衣服,每次刷卡扣款都超出了1000元。同行的王先生纳闷道:“你难道不知道外汇局新规吗?单笔刷卡消费1000元以上的要去上报个人信息。你看我多机智,我都是刷的支付宝和微信。”那么问题来了,张小姐需要去上报个人信息吗?王先生刷手机支付真的不会被采集信息吗?

正解:

个人无需上报信息,支付宝、微信钱包等非银支付不属于信息采集范围。

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表示,个人的消费记录本身就已在金融机构的信息统计中,新规只是要各家银行把信息上报,为了做大数据分析,便利查处洗钱、外逃等不正常交易伪装成正常交易的蛛丝马迹和规律,不会对个人普通消费产生影响。外汇局通知中明确规定,信息采集范围“不含非银行支付机构基于银行卡提供的境外交易”。另外,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取现,信息也会被自动上报外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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