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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玉玉案”黑客一审获刑六年

2017-08-25 04:26:57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 本报记者 徐鹏

今天,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杜天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法院认定被告人杜天禹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本案审理过程中,法庭充分保障了控辩双方的诉讼权利,公诉人当庭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充分发表了辩解、辩护意见。被告人杜天禹当庭自愿认罪。经过法庭调查、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经评议,并报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当庭进行了宣判,认定被告人杜天禹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对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据报道,今年19岁的杜天禹从小爱玩电脑游戏,对于计算机信息安全方面格外感兴趣,自学了不少编程知识和“黑客”技术。靠着自学,他成为一家公司的渗透测试程序技术员,职责就是测试网站的漏洞,提出修复建议,每月工资六七千元。

杜天禹业余时间经常会搜索一些网站,测试对方的“安全性”,一旦发现漏洞,便利用木马侵入内部,打包下载个人信息、账号、密码。山东考生的信息,就是杜天禹在测试网站漏洞时找到的。利用网站漏洞获取到权限后,杜天禹在数据库中找到了山东高考考生的信息并将信息下载。

杜天禹把“黑”来的个人信息比喻成战利品,每当将战利品收入囊中,他都会很兴奋。

据了解,在徐玉玉案中,个人信息遭到泄露是造成徐玉玉被诈骗致死的重要原因,但由于涉及的罪名、调查取证的进度等多种因素,杜天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因此才作为独立案件单独移送起诉。

2016年8月19日下午4点30分,刚刚被南京邮电大学录取的徐玉玉接到陌生电话,对方称自己是教育局的人,有一笔助学金要发放给她。可她并没有想到,这通来电是从江西九江一间出租屋里打出的。随后,徐玉玉拨打了“教育局”提供的“财政局”电话,按照对方以“激活账户”的指令,将准备交学费的9900元打入了不法分子提供的账号。发现被骗后,徐玉玉万分难过。当晚,在报案后回家的途中,徐玉玉突然晕厥,不省人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今年7月19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徐玉玉被电信诈骗致死案”一审宣判,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主犯陈文辉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6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15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8月1日,《法制日报》记者从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一审7名被告人中有3人提出上诉。

本报临沂(山东)8月2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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