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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者 于向阳
通讯员 朱虹 吕娜 报道
本报莱芜讯 8月14日,莱芜市政府出台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补助政策,对10月31日前完成关闭搬迁的养殖场(户)给予补贴。
补贴内容为对禁养区内按要求完成拆除的畜禽饲养圈舍,市、区两级财政依据其畜禽饲养圈舍面积,按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分别给予资金补贴。对因转产等不需要拆除的畜禽饲养圈舍,在签订转产保证书、按要求转产到位后,按上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