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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保护”点亮迷途少年回归路

2017-08-24 08:26:56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记者孙欣本报通讯员胡传仁

“尹科长您好,在你们的帮助下,理发店已开业一个月,我挣了3000多元。没有你们,就没有今天的我,你们的关爱,我永生不忘……”8月21日,小雪手捧鲜花,来到潢川县检察院未检科表示谢意。

小雪出生在潢川县谈店乡一个贫困家庭,母亲身体有残疾,全家就靠父亲打零工维持。小雪的父亲重男轻女,得不到家庭温暖的小雪,初中没上完便辍学到县城一家歌厅打工。

在上班时,小雪结识了以贩毒为生的陈某。在陈某的怂恿和蛊惑下,小雪开始吸毒。涉世不深的小雪从吸毒到贩毒,一步步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今年1月份,不满17岁的小雪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判决后,潢川县检察院并没有案结事了,而是加强对小雪的监督。当得知小雪在缓刑考验期间,又和以前的朋友频繁联系时,检察官们的心再次悬了起来。为了让小雪和以前的不良朋友圈断绝关系,他们组织了帮教团队,并及时联系到小雪的父母,为小雪建立了帮教档案,对她进行全程跟踪帮教。

如何让小雪拥有一技之长,顺利回归社会?检察官们借助社会力量,在一家美容美发店给小雪找了一份学徒工作。在帮教人员的监督下,小雪更换了电话,断绝了和以前朋友圈的联系,开始认真学习美发手艺,并主动按时给帮教人员汇报思想。就这样,小雪开始走上了新的人生。

在潢川县检察院,不少像小雪这样的涉罪未成年人都得到了检察官的关爱。近年来,潢川县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注重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保护、教育、挽救工作,出台了《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工作实施细则》《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监督考察办法》,积极探索并推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机制,全方位构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法治屏障,逐步形成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维权全面化、帮教社会化“四化一体”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屏障。近年来,在该院帮教下,先后有20多名涉案未成年人健康地回归社会,该院审查批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下降30%,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下降27%。

“我院在加强涉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注重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给那些不慎走上人生歧路的涉罪未成年人多一些教育,多一点关爱,让他们更快、更好地回归社会,健康成长。”该院检察长陈晓东说。⑤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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