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滚动 > 正文

夫妻假离婚 她最后人财两空

2017-08-23 14:46:49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法院认为,中介员工证明陈莉莉同意以先离婚再复婚的方式规避购房政策;俩人朋友的所见所闻也是间接作证。另外,陈莉莉在怀孕的情况下与赵康签订离婚协议未提及子女抚养;离婚协议中也没对双方应当共同偿还的银行贷款以及共同财产等进行约定,仅就涉诉房屋进行了约定;陈莉莉在离婚后没几天就支付了赵康购房的全部首付款,还没留任何凭证,这些行为明显存在不合常理之处。

法院认定赵康、陈莉莉夫妇为了达到购买第二套房屋时少交首付、少付利息的目的,以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规避国家购房政策,在判决书中予以批评,并确认两人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共同房产归陈莉莉所有的内容无效。

律师提醒

弄假成真找后账 要注意诉讼时效

“从法律上来讲,根本没有假离婚一说,只要进行了离婚登记,双方就解除了婚姻关系,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是在受欺诈、胁迫等情况下订立的,就很难推翻。”一位常年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资深律师告诉记者,以离婚方式规避限购政策,是给自己找大麻烦。

律师表示,由于存在巨大风险,现实中有些“假离婚”的夫妻为了以防万一,会在离婚协议中以孩子抚养权、房产之外的其他财产归另一方作为平衡和制约,或者在离婚协议之外另行起草一份协议,载明这次离婚目的是什么,财产分割的目的是什么,对夫妻共同财产保留法律权利。一旦发生意外,就以此去对抗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而一旦复婚,会立即去变更房屋产权状态,保护个人权利。

律师介绍说,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后一年之内,认为协议有问题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合同法中规定撤销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的时限也是一年。但现实中,很多当事人对此并不了解,在离婚弄假成真恍然大悟后,已经错过了起诉的时机。因此当事人一定要注意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本报记者 孙莹 J001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