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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4起典型问题被问责

2017-08-23 08:53:37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记者 吕光社 报道

本报济宁讯 今年以来,济宁市不断加大党内问责力度,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了一批失职失责问题。为加强警示教育,释放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8月17日,济宁市纪委通报4起典型问题。

任城区长沟镇党委书记李强,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凤响因镇机关干部违规操办喜事问题被问责。长沟镇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路国华、镇计生协会副会长张巧环夫妻违规操办喜面,邀请镇机关干部参加,收受机关干部和管理服务对象礼金。路国华、张巧环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李强和王凤响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兖州区商业贸易服务中心党委和党委委员、副主任胡继耀因单位工作人员违规使用公车被问责。兖州区商业贸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辛伟、王玉静、张军、邢海春违规使用公车,辛伟、王玉静、张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邢海春被批评教育。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兖州区商业贸易服务中心党委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胡继耀被诫勉。

曲阜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安源,办公室主任颜华强因单位工作人员违规使用公车被问责。曲阜市环保局污防科科员隋振芳因公车私用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张安源、颜华强被通报批评。

邹城市档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绍信因违规发放驻村补贴被问责。邹城市档案局采取报销驻村人员个人车辆加油费的方式,违规给局驻村干部徐瑞强、田佑同发放驻村补贴。徐瑞强、田佑同被诫勉,退缴违规所得。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邹城市档案局党组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绍信被通报批评。

济宁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发挥问责主体作用,加大党内问责力度,敢于动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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