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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法官上门与甘肃医调委交流

2017-08-22 10:43:23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兰州晚报讯(首席记者田小东)8月18日一大早,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的法官来到甘肃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就1996年5月发生的一例新生儿因脐绕颈使用胎头吸引器致脑瘫、至今生活不能自理而引发纠纷的处置进行交流探讨。

此纠纷一直备受司法、医疗、鉴定、法学、新闻以及社会各界的热切关注,是因为:一是时间长。自1996年5月17日分娩时因使用胎头吸引器致新生儿脑瘫即发生医疗纠纷起,至2017年8月18日仍未解决,已历时21年3个月之久。二是索赔标的大。2003年患方即要求近212万元的赔偿。三是鉴定形式多样且结果相反。此纠纷曾由省高院法医室鉴定为“医院全责”。但因有关规定,法院法医室不得承办法院审判工作需要外的鉴定,致其结论无效。后由白银市医学会鉴定,结论却为“医院无责”,因其5个鉴定人中有3人未达到任副高职称3年以上的规定,又拒不到庭接受质询等问题受到质疑。

此纠纷先后诉至市中级法院、省高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现又由省检察院建议省高院再审。省高院接到省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后极为重视,专题召开审委会研究。会上有委员提到甘肃医调委6年调结了三千多件医疗纠纷,调解率、医患满意度高达96%。遂建议将此纠纷委托甘肃医调委。

甘肃医调委曾接受过兰州市政府等单位委托处置的多个医疗纠纷。但省高级法院委托尚属首次。经过三个多小时的交流、探讨,法官们认为甘肃医调委的经历、经验有解决此纠纷的基础,他们回去向审委会汇报,建议委托甘肃医调委调解。

甘肃医调委的调解员也很有信心承办此纠纷,认为这是对调诉对接类人民调解的探索和练兵,对提高调解员水平、丰富调解员经验有着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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