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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皇姑区试行租赁电动汽车代替公车 先期租赁10台中华电动汽车用于执法,每年节省费用22.2万元

2017-08-22 08:26:40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讯 记者郭星报道 8月21日,记者从沈阳市皇姑区获悉,皇姑区探索适合本地情况的公务用车平台管理模式,当天,皇姑区国资办与租赁公司签订协议,率先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租赁新能源汽车10台,租期1年。

据介绍,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有执法车辆31台,此次将原有车辆中的12台封存,更新为租用的10台中华电动汽车,车辆数量减少两台。租赁的车辆均为购置两年以内的新能源汽车,在行驶过程中不需要任何石化燃料,完全不产生废气,噪声及排热都小于传统燃油车辆。车辆的日常维护、投保、检车、维修等事宜由租赁公司全权负责,减少了维护车辆的人力、管理及资金成本。同时,租车过程使用先进的“互联网+平台”管理,利用分时租赁的模式,通过网络平台实名用车,使用手机App或卡片取还车辆,有效控制闲置率,实现少量车满足多部门的用车需求。

根据预算,保留车辆每年费用包括车辆使用费和折旧费两部分;而租车方式,每个月按照20个工作日计算,平均每台每天用车时长为2.4小时,如果再加上核减两台车辆的费用,经整体测算,租车比原保障方式每年节省车辆费用支出22.2万元。

皇姑区将根据所租用10台电动汽车试行情况,逐步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局推广,结合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公务车辆使用特点,拟在全区范围更新公务车辆过程中,逐步推广租赁电动汽车的公务出行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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