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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财政奖补杠杆

2017-08-22 07:32:0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建设美丽乡村,既是建设美丽山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省脱贫攻坚的一个重要平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是关系着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用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这个杠杆意义重大。

财政奖补要补“弱”避“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主要目的是希望通过资金奖励的手段树立社会正面效应以促进政策实施,而不是重在补充项目资金。奖补的数额有限,对于经济薄弱的村庄可能会起到激励作用,但对经济较好的村庄可能吸引力不大。因此,政府在确定奖补村庄时应该注重补“弱”避“强”,同时注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既要防止图省事、铺摊子、平均分配,资金过于分散,也要避免项目过度集中,导致有的村年年投入,有的村从未享受政策好处。

财政奖补要以“少”引“多”。建设美丽乡村,不仅需要财政奖补,更需要社会多元投入。为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和奖补资金的来源,需要不断创新机制,建立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以农民筹资筹劳为主体、以社会企业和私人自愿捐资赞助为补充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形成国家、省、县乡、村民的多元投入主体。同时,政府应降低私人部门进入公共服务领域的门槛,鼓励私人参与农村公益事业投资建设,从而花更少的钱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省财政厅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投入3.6亿元撬动各类资本实现总投资110亿元的事实说明,以“小财政”撬动“大社会”很有必要。

财政奖补要用“规”促“公”。财政奖补不是“唐僧肉”,如果缺乏严格的监督和审查机制,容易滋生腐败现象。要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就应该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公示制,由村民代表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全程监督,提高财政奖补工作的透明度和有效性。同时把项目建设的内容、筹资筹劳的数量、奖补金额等作为村级财务公开内容,及时向村民公布。此外还应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各级财政、农监、纠风等部门要定期组织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及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对违规者要按有关规定严厉追责。

柴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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