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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通报五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7-08-22 06:47:18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长春晚报记者 祝微

昨日,记者从吉林省纪委监察厅获悉,吉林市纪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1.松花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党工委原委员、副主任张玉明违规使用超标公务用车问题。2015年8月至2017年5月,张玉明任松花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期间,长期使用超标公务用车。张玉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张玉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吉林市国土资源局丰满分局违规借用企业车辆问题。2012年6月,吉林市国土资源局丰满分局违规向辖区内企业借用车辆,一直到2016年4月才将车辆返还。时任该局局长的陈利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舒兰市司法局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4年12月,经舒兰市司法局局班子会研究决定用办公经费违规发放补助。时任该局局长的邓超平、副局长孙志富、林岩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4.吉林市昌邑区左家镇黄花村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至2016年期间,吉林市昌邑区左家镇黄花村多次违规使用公款聚餐、发放纪念品。该村党支部书记南福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5.蛟河市松江镇爱林村党支部委员、妇女主任宫志敏操办乔迁宴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1月15日,宫志敏以乔迁名义操办宴席,违规收受礼金,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宫志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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