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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2)

2017-08-22 06:16:45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依法行政,基层工作人员更要有担当、重实效。” 临澧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民警刘琇文认为,依法行政,对公安群体而言应当有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公安机关应当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其二,公安机关应当“专司其职”,避免“大包大揽”。现在,政府高度树立了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让人民群众看到和感受到政府敬畏法律的诚意,进一步明晰警务与非警务的界限,让公安民警从大量繁琐的非警务活动中抽身,更利于坚定地履行职责,服务于民。

政府工作法治化,关键是从决策的源头抓起,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让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专家、律师参与决策。在律师李含英看来,此举推动了各种法律风险有效防范和控制,使各项决策和管理工作在法律框架下运行,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从源头实现政府工作依法依规。李含英还表示,应把该项制度向纵深推进,当前,广大农村地区成为法律服务的盲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农村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法律需求。在乡镇、村一级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也将引导基层政府依法行政,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广大农村发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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