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8月21日杭州消息(记者陈瑜艳)记者从浙江省消保委了解到,全省一万多家放心消费示范申报单位将在近期接受600多名消费维权义工的暗访式消费体验评价。
今年3月,浙江省提出了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意见,提出,力争到 2020 年,全省建设示范型放心市场、放心商店、放心网店、放心餐饮店、放心景区2万家。
为有序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工作,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旅游局等单位共同研究制订了《浙江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评估管理办法》。浙江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旅游局分别牵头制订了示范型放心商店、放心网店、放心餐饮店、放心景区等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评估标准。
据浙江省消保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依据上述行政部门制订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评估标准,省消保委委托第三方高校统一制定了商店、网店、餐饮、景区四类消费体验表,以货真价实、质量安全、服务优质、纠纷快处为主旨,以消费者可视、可感、可体验、可操作为核心,突出让消费者满意、让消费者认可的评价原则,以百分制打分的形式,重点体验申报单位的七天无理由退货、社会公开承诺、消费纠纷首问责任、自行和解履行情况以及商品质量、场所安全等方面。同时,在七天无理由退货、虚假广告宣传、明码标价、销售三无商品、履行三包责任、场所安全警示等违法经营行为指标上设置了“一票否决”,以体现体验工作的严谨性、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