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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审查结论我服!”

2017-08-21 08:17:3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日前,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的检察官李晔来到雁塔区看守所,找到在押人员贺某,向其告知,“你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没有通过,但我们可以告诉你原因和其他一些情况……”听完检察官的讲述,贺某先是一怔,然后喜极而泣,没有任何的负面情绪。这是怎么回事?

贺某从事二手手机收购生意,今年5月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羁押于雁塔区看守所。他认为他这样的情况可以要求羁押必要性审查。6月30日,雁塔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驻看守所检察室收到贺某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申请书称,贺某的母亲因车祸左腿骨折,妻子即将临产,家中还有未成年子女需要照顾,而且贺某所犯是轻罪,认罪态度好,可能判缓刑。贺某的申请理由从表面看很是充分,但检察官经查阅相关案件材料并向办案机关了解发现,目前案件证据尚未固定,贺某销赃收购的手机有些被害人都没有找到,不符合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的条件。检察官一方面对他进行心理疏导,建议看守所对其重点关注;另一方面联合雁塔区看守所的管教民警对其进行一次特殊家访。

“我们得知贺某的妻子正在医院生产,立即带着慰问品赶往医院,贺某的妻子和孩子母子平安,他母亲也手术顺利。”李晔介绍说。

听完检察官的讲述,贺某动情地说:“申请通不通过都不要紧,你们这样的必要性审查结论我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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