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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两女童 男子获刑两年

2017-08-20 14:41:19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讯(记者刘苏雅)被指控猥亵两名女童,但对其猥亵行为,年过五十的男子李某予以否认。经审理,李某被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日前,北京市三中院对本案二审维持原判。

检方指控称,2016年8月,李某其暂住地外的路边,采用搂抱、强摸胸部的方式对11岁的小冰(化名)进行猥亵。2016年10月,被告人李某在同样的胡同内,采用搂抱、强摸胸部等的方式对11岁的小田(化名)进行猥亵。在对小田实施猥亵后,李某当天即被警方控制。

但在庭审中,李某予以否认。他称自己平时住在通州某工地,并且每天早出晚归,他并没有抱过、摸过小冰,没有作案时间。而小田是因为对他称自己腿疼,他就抱了小田一下,在这个过程中可能碰到了她的其他部位。

但李某的工地工长证实,李某并未住过工地,而是每天下午5点下班回家。

小冰表示,自己和小田在街上玩耍时,李某从身后抱着她,并用手摸了她的胸部。当时小田看不过去,踢了李某腿一下,李某便松了手。一个多月后,小田也被李某用同样的方式猥亵。小田对父母哭诉自己的情况,小田的父母随即报警。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猥亵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其行为侵犯了儿童的身心健康,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应予从重惩处,故一审判决李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近日,北京市三中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J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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