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滚动 > 正文

长春市拟提高低保标准,近10万困难群众将受益

2017-08-20 08:12:16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讯(记者 彭冰)日前,记者从长春市民政局获悉,为建设“幸福长春”,实施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暖流计划”,该市将于8月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并上调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待遇补助”标准和丧葬费标准。

按照此次调整方案,长春市城区城市低保标准,将由每人每月580元提高到620元;城区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4320元提高到4920元,以切实发挥城乡低保兜底保障作用。同时,长春市还加大资金投入,将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待遇补助标准由520元提高到了750元,将丧葬费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了4320元(2017年1月起执行)。

此次调整,该市财政将投入资金近8000万元,使近10万城乡困难群众受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