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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三个结合”实现规范司法

2017-08-20 08:11:25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吉林、内蒙古检察机关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而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更严标准、更高要求、更实举措切实组织整改,完善规章制度,形成了规范司法的良好态势。下一步持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自侦与对自侦的同步监督结合起来。在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流程监控,肃清司法不规范的深层次问题,将对自侦的同步监督贯穿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始终,让“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切实见到实效。二是把检察官办案考核与晋职晋级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一人一档”司法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完善司法档案的项目、记录方式与应用,采取科学量化的手段为检察官办案工作考核评价提供基本支撑,将考核与晋职晋级结合,形成良性的奖惩机制。三是将保障人权与打击犯罪更深度地结合起来。强化检察人员规范司法行为意识,厚植在保障人权中打击犯罪的司法理念,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权利意识、程序观念和职业良知,强化人权保障意识,强化规范司法行为的理念与价值取向,确保司法规范化建设保持持续动力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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