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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付申请人 不忘帮扶腾退者

2017-08-20 07:16:16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讯(记者李锐 通讯员田祚雄 彭亚楠 杨兰)一起离婚案历经一审、二审、申诉再审和抗诉多个程序,且在终审判决后,因多种原因5年执行未果。长江日报记者17日从市基层作风巡查第六组获悉,经过巡查组与青山区人民法院联合开展细致工作,最终成功执行,该积案得以顺利化解。

信访人段某与晏某原系夫妻关系。2009年2月,二人离婚纠纷一案诉至青山区人民法院。晏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0年10月,市中院作出改判,准予双方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其中,青山区钢花村街的一套房屋判决给段某,新湘村的一套房屋判决给晏某。

由于晏某兄妹拒不搬出钢花村的房屋,段某诉至青山区人民法院,要求晏某兄妹腾退房屋,法院支持了该诉求。后晏某不服判决,历经一审、二审、申诉再审和抗诉,最终,省高院于2012年11月裁定不予受理。段某依据市中院终审判决,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并于2012年5月向青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房屋腾退。

据介绍,晏某曾突发脑溢血,导致生活不能自理,须长期专门护理和后期治疗。考虑晏某的身体情况,法院执行未果。

市基层作风巡查第六组进驻青山区后,对该案加强督办、指导和协调。青山区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切实破解该案执行难问题。

区法院制定初步执行方案后,多方征求省市法院、区委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执行方案。区法院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开展以案说法,走访讼争房屋所在社区,同时征求街道社区和居民的意见,通过阐明案件中情、理、法关系,获得民意支持。

经过周密准备,做好风险预案后,今年5月底,区法院启动了强制腾退。目前,该房已交付申请人。青山区人民法院以彻底化解积怨为目标,仍在开展该案情感慰藉、困难帮扶等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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