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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交损友高中生被迫吸毒

2017-08-20 04:21:15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警方提醒

遇到威胁务必勇于揭发寻求帮助

“高中生尚未成年,社会经验少,很多时候无法辨清社会诱惑,很可能上当受骗,导致自身和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办案民警范兴介绍。

“青少年要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必须要不断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接受家庭和学校的监督。同时,积极参加学校普法教育活动,不断地强化个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为今后的发展和成长打下坚实基础。”沙洋公安局局长张军劝诫小杜。

“家庭教育管理不当、学校法制道德教育缺失、社会不良风气、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弱等因素都有可能让青少年权利遭受不法侵害。”张军认为,公安机关除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利益违法犯罪外,更主要是建立定期送法进校宣传机制预防此类案件发生;民警担任学校法制辅导员,精选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走进课堂宣传法制。

青少年在碰到不法侵害,尤其是相关威胁后,务必做到勇于举报,可及时报警,也可及时告知父母、老师寻求帮助。

□ 本报记者 刘志月 本报通讯员 刘维俊

小杜能顺利参加高考,并成为一名准大学生,来之不易。

就在高考前夕,小杜“被吸毒”。

小杜就读于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某高中三年级。今年4月,小杜经初中同学介绍与社会人员刘某相识。初中同学早已辍学,同刘某混在一起无所事事。

刚开始,小杜与刘某一起吃喝玩乐,悠闲自由。时间长了,小杜感觉耽误学业,有断绝来往之意。刘某察觉后,,有意敲诈小杜一笔钱财。

5月10日,刘某等人电话邀约小杜到沙洋县马良镇一餐馆。刘某要小杜补偿此前的开销,小杜说没有钱。刘某持刀威胁,言语恐吓,从小杜身上搜走400元,并逼迫他写下1万元的欠条。

小杜回家后,将此事告诉母亲。杜母带儿子一起到沙洋公安局七宝山派出所报警。

5月12日中午,小杜打电话给办案民警,说刘某等4人驾车到其家门口,威胁其出来见面。民警赶到小杜家,刘某已驾车逃去。

当天17时,小杜母亲再次打电话报警:“儿子在学校,现在还没有回家。打儿子电话也打不通,怀疑儿子遭绑架。”

民警登门询问小杜母亲后大胆猜想,刘某很可能驾车挟持小杜。办案民警迅速将案情上报。沙洋公安局随后部署警力,合成作战室民警分析研判刘某驾车活动轨迹,刑侦民警调查核实刘某等4人信息。

当晚22时许,小杜回家。民警上门询问,得知刘某不仅殴打小杜,为抓住其把柄还强迫他吸食冰毒。刘某等人有可能还在沙洋县马良镇花立村吸毒。

经工作,刘某等人5月19日向警方投案。目前,刘某等4人已被检察机关移送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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