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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发文鼓励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 专家建议出台独立标准(2)

2017-08-19 18:36:13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安徽省近日公布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明确支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深圳市教育局近日也表示,将启动对《深圳市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设置标准》的修订,探索举办规模较小、服务形式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机构,鼓励包括企事业单位、慈善机构、社区组织和公民个人多途径、多形式参与办学。

不过,企事业单位自办托幼机构还面临不少困难,硬件设施、师资、消防、食品卫生等问题,都需要举办单位一一解决。复旦大学社会共生研究中心主任胡守钧认为,单位自办的亲子中心和正规托幼机构相比,在招生规模、办学目的等方面有明显不同,建议出台独立标准进行引导和规范,“有些基本底线不能突破,比如食品安全问题、小孩安全问题等,这个不要突破。其他情况比如场地大小、人数多少不涉及安全,可以适当变通。”

对于企事业单位而言,自建托幼机构不仅会花费真金白银,也面临着安全防护、风险管控等诸多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上海市除了鼓励单位用福利费补贴亲子工作室建设以外,还明确各级工会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上海市总工会副主席何惠娟表示:“我们想联合一些保险机构,提供针对职工亲子工作室的意外保险或者分散保险,这样能够减少企业在办职工亲子工作室当中的一些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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