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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新实践·贵州篇】贵州从“通不了”变“通得好”(2)

2017-08-19 16:26:19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刘扬表示,贵州省"四好农村路"工作实现了由行业行为向政府行为转变。

同时,坚持依法治路。省级层面,省人大颁布实施《贵州省公路条例》,设置专章对农村公路管理作出规定;省政府出台《贵州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市县层面,各地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了规章制度,比如黔东南州出台了《黔东南州农村公路条例》,遵义市出台了《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考评办法》,剑河县出台了《剑河县通村油(砼)路面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组织管理办法》《剑河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和《剑河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

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进入到"有法可依、依法建管"新阶段。

确保"毛细血脉"安全畅通

"山区脱贫苦无路,守着财宝难致富。大家齐心修通路,人人有责来管护……"在遵义市湄潭县农村公路边,这首农村公路管护歌的标语随处可见。

养护关乎着道路品质的长效。目前,贵州建立了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体,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市(州)成立了公路处,县(市、区)成立了公路管理所或农村公路管理局,乡(镇)成立了农村公路交通管理站,构建了"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体系。

探索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推动农村公路由"走得了"向"走得好"转变,既打通了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毛细血管",又要确保了这些"血脉"安全畅通。

省公路局以黔东南州为试点,推行采用自动化快速检测设备,对农村公路进行路况检测和基础数据采集,开发路网、路况、资产、工程、路政、安全、资金等方面的管理平台,建立了农村公路数据中心,促进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转型升级。

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农村公路"建养一体化"服务采购模式,规定农村公路工程的承建方不仅要负责道路建设,还要负责通车后五年的养护工作。仅2016年,全省共打包项目完成投资88亿元,建成农村公路9207公里。

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农村公路"建养一体化"被写入在列,正式上升为国家层面的一项创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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