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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区出台“容错纠错减责免责”办法

2017-08-19 07:22:00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湖南日报8月18日讯(徐德荣 成俊峰 陈毅)“消除了顾虑,这下能甩开膀子放心干了!”日前,衡阳市石鼓区出台“关于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减责免责实施办法(试行)”,鼓励广大党员干部放开手脚干事创业,获得不少党员干部好评。

该办法指出,全区各级各部门和个人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程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但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11种情形,可依纪依法对其从轻、减轻或免除责任追究。同时,将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由于“主观上出于公心,客观上难以预见”而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行为,与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别开来,旨在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误的良好环境。据悉,容错认定按提出申请、调查核实、认定反馈、跟踪回访等程序进行,通过公开听证、第三方评估,结合有关改革创新工作进行必要性、民意认可、获得感等相关评价,经区委做出认定结论后,予以减责免责。

石鼓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办法出台意在贯彻落实“党的各级组织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要求,激励和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干部铆足干劲、锐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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