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滚动 > 正文

劳动者维权可“就近”投诉举报

2017-08-18 15:52:17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讯(记者代丽丽)《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接待跨区域投诉举报案件管理办法》日前发布。《办法》明确,劳动者可以就近维权,在市内任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服务窗口进行投诉举报,对于用工行为地为本市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不得以管辖权为由而拒绝接收。

按照规定,跨区域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将坚持以“统一接收、联动处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便捷高效”为出发点,以现行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为支撑,依托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待举报投诉窗口,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市级联动处理平台,实现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一点举报投诉、全市联动受理”,为劳动者提供公开、便捷、高效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服务。

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待投诉举报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到全市窗口“无障碍”接待。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到的投诉举报案件,有管辖权限的,将按程序依法处理。无管辖权限的,在接待当日,将投诉举报材料上传到劳动监察信息平台,由市级劳动监察机构统一流转,并告知投诉举报人。接待窗口工作人员将所接到的书面材料、证据清单及证据,在得到市级劳动监察机构的通知后,直接邮寄给承办案件的劳动监察机构。J20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