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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2.1万栋高楼要落实消防“户籍”(2)

2017-08-18 09:33:43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

在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方面,高层建筑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无管理单位的,要逐幢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单位。高层公共建筑产权单位、管理单位、使用单位要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协议,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要按规定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

此次治理中要求,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应建立集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按标准配齐人员和装备器材,与公安消防队开展联勤联训。

高层住宅建筑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承担起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推行高层公共建筑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和高层住宅建筑“楼长”制度,提升单位自主管理水平。

主城今年完成老旧建筑消防改造

在老旧高层住宅消防治理问题上,将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电气火灾监控装置和火灾应急广播,并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畴。

2015年起,全市计划在3年内改造主城区8000栋老旧居住建筑,主城外各区县也相继将本地老旧居住建筑消防改造纳入本地民生工程。目前,主城区已改造完成6698栋(含高层居住建筑1910栋),主城外各区县完成改造1876栋。

今年内,主城区8000栋老旧居住建筑消防改造将全面完成。下一步,各区县将继续有计划地、系统地对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改造,从本质上提升老旧居住建筑特别是高层住宅的消防安全条件。

本报记者 王梓涵 实习生 熊帅

高层建筑

定义:指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特点:高度高、层数多、结构复杂、人员密集、电气设备繁多、着火时极易形成立体或跳跃式火灾。

数量:目前全市共有高层建筑2.1万余栋。其中,公共建筑5400余栋,居住建筑1.6万余栋,高度超过100米的有252栋。已建成的重庆环球金融中心高度达310米,在建的重庆塔高度将达到430米。

高层建筑火灾如何防范

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功能叠加,用火、用电、用气量大,且情况复杂,火灾危险性高。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应着重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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