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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转的“矿难谣言”打了谁的脸

2017-08-18 08:27:2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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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8月11日,山西省和顺县发生矿难,坊间纷纷传言有多人被掩埋。事发之后,当地官方通报“无人员伤亡”,发布“辟谣”信息,当地公安机关甚至行政拘留了一名“造谣”网友。然而,8月15日,涉事企业总经理迫于压力到县公安局投案自首,供称事故发生时有10人遭到掩埋,1人脱险、4人死亡、5人失踪。

突发事件带来的汹涌舆情,考验着政府部门的执政能力。在此次山西省和顺县矿难事件中,当地政府草率“辟谣”,甚至动用公安机关拘留“造谣者”,结果在事件真相水落石出后,剧情瞬间反转,这无异于自己打了自己的脸。

不查清事实就匆忙“辟谣”,是应对舆情的一种失措行为。突发事件来临时,众说纷纭不可避免,这既反映了人们对事件的关切,也是对政府是否作为的舆论监督。对事件装聋作哑或故意掩盖、一味“辟谣”,只能是扬汤止沸,越辟谣谣言越多,最后也会让当地政府陷入进退失据的舆论窘境。

面对突发事件,人们最想听到的是官方的权威发布。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部门应该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及时发布,如果不弄清事件真相,就会耽误处置事故的最佳时机,延误抢险救援。像和顺县这样,不做调查,直接把企业上报的情况当做政府部门的调查结论予以发布,这是对政府公信力的严重损害,也是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漠视。

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遇到突发事件时,首先想到的不是积极调查,解决问题,化解困难,而是第一时间封堵消息,隐瞒真相。这样欺上瞒下的“舆情应对”,其实并不是为了社会稳定和谐,而是为了保全自己的“政绩”和“乌纱帽”。

谣言止于真相。互联网时代,传播信息迅速快捷,仅靠封堵是徒劳的,不调查了解真相就“辟谣”更是不明智的。地方政府要理性对待网帖的传播,明辨是非,及时调查和公布事情真相,以权威信息匡正视听。有了真相,才能分辨什么是谣言,才能最终遏制谣言。

在舆情应对当中,地方政府要增进把控力和公信力,同时也必须坚决维护《宪法》赋予公民的知情权、批评权、监督权,将公民对社会公共事件的正当关注与恶意造谣惑众、扰乱公共秩序区别开来,将一般的信息传播与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区别开来,做到执法有据、依法执法。同时,事发当地政府和执法机关,要及时澄清事实,公布事情真相。如此,才能有效打击网络谣言,从根本上控制谣言的泛滥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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