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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游人,莫设黑名单

2017-08-16 08:20:5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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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近年来,辽宁省沈阳市旅游行业出现一些“职业打假”的参团游人。他们不以出游为目的,而是为了参团留取旅行社违规证据,事后投诉获取赔偿。据介绍,沈阳市多家旅行社已将33名“打假游人”纳入接待“黑名单”。

微评:“打假游人”的出现,是旅游业存在问题的产物。因此,旅行社完全没有必要将其当作“死对头”。况且,将其纳入接待“黑名单”,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公平消费权。当然,“打假游人”也应遵规行事。须知,采取伪造、诱骗等手段获取证据,属于诈骗行为。(公务员 李 雪)

微评:倘若旅行社不违规,“鸡蛋”里没“骨头”,还怕人家“挑”吗?对于“打假游人”,旅行社应该抱着宽容大度的心态,将其当成提升旅行社服务质量的一个“助手”。(教师 曲 征)

微评:法无禁止即可为,从法律层面讲,“打假游人”的做法不违法,只要取证是真实的,不存在伪造与诱骗,就应受到法律保护。相反,旅行社设置接待“黑名单”,则属非法,应予纠正。

(职员 尹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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