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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局级干部李文光、夏明江被“双开”

2017-08-16 06:15:56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讯(记者王雪 通讯员陶涛 齐阳)15日,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发布消息,通报了2起严重违纪案件。近期,经中共武汉市委批准,武汉市纪委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原副区级干部李文光,武汉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夏明江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两人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李文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接、工程款拨付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企业从事经营活动谋取个人利益,涉嫌受贿、挪用公款犯罪。

李文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并涉嫌犯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文光开除党籍处分;经市监察局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李文光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和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夏明江严重违反廉洁纪律,长期利用职务影响力从事营利性活动,以亲属的名义参与投资武汉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房地产开发项目,大肆攫取巨额经济利益;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夏明江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纪律底线失守,规矩意识淡薄,严重违犯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夏明江开除党籍处分;经市监察局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夏明江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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