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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开展去存量土地三年行动

2017-08-15 03:46:44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存量土地主要包括两种类型,一是闲置土地;二是‘批而未供’土地,造成土地闲置的原因既有政府自身原因,也有企业原因。”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市本级闲置土地处置中,市内五区政府在政府原因闲置土地处置方面负主体责任,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处置措施和时限;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工作,依法处置企业原因闲置土地。

“存量土地的盘活与利用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将以政府为主、部门联动,共同出力,以铁腕措施进行彻底整治。”该负责人介绍,长沙去存量土地主要措施包括消除土地闲置的政府因素、责令限期动工开发、征缴土地闲置费、收回土地使用权等。 “对闲置满一年的土地,依法收取土地闲置费,对闲置满两年的土地,依法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根据方案,2017年以前的闲置土地,属于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由各区县(市)政府加大力度,消除土地闲置的政府因素或者督促土地使用权人限期动工开发,2017年完成总宗数的40%,2018年完成总宗数的40%,2019年完成总宗数的20%;属于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由国土资源部门加大处置力度,发现一宗处置一宗;2017年以后动态新增的闲置土地,进行及时跟踪处理,确保三年内完成盘活任务。

针对“批而未供”土地,方案明确三年行动期间每年度前五年全市“批而未供”土地控制在批准用地总量的25%以内,对比例超过25%以上的区县(市)将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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