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滚动 > 正文

私车出租拉客酿祸 车主骗保不到20万获刑2年罚2万

2017-08-15 03:00:39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女车主伙同司机谎称出事时非运营 涉嫌骗取保险金19.9万

女车主郑某将其名下的私家车租给租赁公司拉客,未料司机周某在途中发生严重交通事故,车辆直接报废。为了骗取保险公司理赔,郑某和周某编造谎言,骗取了保险公司近20万元保险金。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郑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原因,骗取保险金,数额巨大,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最终法院判处郑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私家车主涉保险诈骗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2月,被告人郑某将自己所有的奥迪A6汽车出租给北京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同年3月26日,周某驾驶该车进行营运时,在东城区东四十条桥附近发生交通事故,后其伙同郑某隐瞒改变车辆使用性质的事实,在海淀区安宁庄东路欲骗取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保险理赔款19.9万余元。公诉机关认为,郑某的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

郑某交代说,她自己有辆黑色的奥迪A6,2015年2月她将车租给了某汽车租赁公司的老板徐某,每月租金7000元。郑某称,她将车租给徐某时,徐某说准备自己开,但她怀疑车被徐某派去接活了。

一个多月后,她接到该公司的电话,说奥迪车被撞了,已经被拖到亦庄的4S店,车的左前部撞得非常严重。次日,郑某又接到保险公司的电话,想要了解下情况。当天保险公司已经向司机周某详细了解了事故经过,再向她询问车的具体情况。

与司机合伙编造谎言

原来在事发时,郑某的奥迪车果然被用作客运,驾驶汽车的司机是周某。周某交代说,他是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司机,公司与“一号专车”网站合作。事发前一天,他接了“一号专车”一个接机的活儿。因飞机晚点,次日凌晨1时许,其驾驶黑色奥迪A6从首都机场拉了两名客人去建国门附近的一家酒店,行驶至东四十条桥南侧时,由于太困了,车撞在了路中的隔离带上。

事故发生后,周某报了122,后又与保险公司的客服联系,最后车被拖到大兴区亦庄附近的奥迪4S店。过了几天,公司领导通知周某去保险公司,说保险公司要了解事故经过。“去保险公司之前,老板当面嘱咐我,让我别说是去首都机场拉活了,说是替领导去接他的朋友。如果说实话,保险公司不会对这起事故赔偿。”周某说。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