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滚动 > 正文

三企业向医院副院长行贿被处罚金

2017-08-14 16:12:07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向医院副院长行贿遭罚 三企业被处罚金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消息 利用分管设备、耗材采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一些医用设备公司或人员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今年年初,原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卢满朋,因受贿罪被合肥市庐阳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5万元。卢满朋的倒台也牵引出了向其输送利益的医疗设备企业。日前,三家医疗设备企业因向其行贿被处3万到5万元的罚金。

日前,合肥市工商局网站公布了对三家医疗设备企业的行政处罚。安徽商报记者发现,这三家企业被处罚的原因都是商业贿赂,而且行贿的对象均为原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卢满朋。

三家企业分别为安徽久盛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安徽正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远泓医用材料贸易有限公司。合肥市工商局在对三家企业的行政处罚书上说明了各企业的行贿金额以及地点。其中,2013年春节至2015年6月期间,在合肥市广德路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办公室、上海某宾馆等处,安徽久盛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共送给卢满朋现金2万元和购物卡6000元;而另外两家企业法人代表也分别向卢满朋行贿1万元、3万元现金。

合肥市工商局认为,三家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之规定,构成了商业贿赂的违法行为,责令相关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各处罚款3万到5万元不等。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