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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上调退休人员养老金 8月起发放

2017-08-14 15:08:00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乌鲁木齐8月14日消息(记者张孝成)记者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继续上调兵团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本次调整养老金的范围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预计将惠及兵团63.8万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这次调整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按缴费年限调整,符合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先定额增加30元;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增发2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二是按基本养老金基数进行调整,按本人2016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2.5%。

这次兵团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重点向四类人员倾斜。高龄: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每人每月增发10元。2017年1月1日后,年满8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增发20元。年满70周岁、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按企业累加的高龄补贴标准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机关事业单位累加的高龄补贴标准执行;艰苦边远地区: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10元;三、四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15元;五、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20元;军转:其基本养老金月水平达不到2017年兵团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平均水平计发;不满1500元:按上述办法调整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达不到1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发30元。

据介绍,调整后的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要求,兵团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8月底前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关键词: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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