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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案件为啥一查就是一窝?(3)

2017-08-14 08:13:19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建章立制提高监督水平

并不是所有线索都能“破案”,为此,重庆市检察院要求民行干警练就火眼金睛,专挑蛛丝马迹。“一是审查证据事由有无伪造痕迹。二是以刑事侦查助民事调查,查实案件的关键疑点。三是高度重视案外人异议案件。”谈起打击虚假诉讼的策略,五分院民行处副处长庞伟华侃侃而谈。

实践中,五分院还提出了虚假诉讼案证据审查“三标准”,即着重审查证据事由有无伪造编织迹象;重点审查案中关键疑点,抓住细节,对不符合常理的起诉事实理由,结合当事人之间关系等情况详细查证;对重点类案,如财产纠纷案件和第三人申请监督的案件等,重点筛查。“这增加了一定的工作量,但熟练掌握之后,办起案来更加有条不紊,而且的确能从蛛丝马迹中发现出问题。”庞伟华说。

依法行使调查核实权,提升虚假诉讼监督实效。据王勇介绍,开展专项活动之初,他们就强调要将调查核实意识贯穿于办案全过程,通过查询、调取、复印相关证据材料,询问当事人或案外人以及委托鉴定等调查措施,查清事实真相,固定案件相关证据。对于查证属实的虚假诉讼监督案件,要根据案件的不同特点和具体情况,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移送犯罪线索等监督方式,实现监督效果的最大化。此外,要加强跟进监督,对通过虚假诉讼获取非法利益的人员,根据其违法情节轻重,通过检察建议、移送司法处理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依法惩处。

为有效制裁虚假诉讼,2017年3月,重庆市检察院与市高级法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在查处虚假诉讼中加强配合与协作的指导意见》。意见规定,建立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联席会议制度,并积极构建信息互通平台,加强对虚假诉讼的预警和研判。

“尽管监督虚假诉讼依然很难,但再难也是我们职责所在,更是净化司法环境、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做好惩防虚假诉讼工作,王勇充满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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