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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致国家损失290余万元

2017-08-14 04:48:07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讯(记者汪甦 通讯员陶涛 杨华 齐阳) 13日从市纪委获悉,因收受贿赂、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拆迁补偿资金损失290余万元,武汉鑫隆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副经理戴昌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戴昌贵,66岁,汉族,中共党员,2006年至今任武汉市天舜房地产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市鑫隆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副经理(聘用)。

案发后,戴昌贵如实交代了所犯错误事实,并退出了全部违纪款。办案人员介绍,戴昌贵身为中共党员,无视党纪国法,其行为涉嫌严重违纪。戴昌贵还因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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