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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

2017-08-13 08:17:56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讯 (记者 马黎)日前,经省编办批准,省高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且已开始运行。

环境资源审判庭的职能主要包括:审理一、二审涉及自然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民事案件,涉及地质矿产资源保护、开发有关权属争议纠纷民事案件,涉及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开发、利用等民事纠纷案件;审理涉及资源类、环境类的一、二审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对不服下级法院生效裁判的涉及自然资源、环境资源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进行审查,依法提审或裁定指令下级法院再审;对下级法院环资审判工作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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