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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唇枪舌剑 庭下交流切磋(3)

2017-08-13 08:07:57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此案中,律师和公诉人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实际侵占数额存在分歧。朱晓丹多次致电王亚听取意见,王亚担心电话沟通不够清楚,就写了一份法律意见书寄给了承办人,解释了侵占金额中部分为真实的报关业务。承办人在案件审查报告撰写中吸纳了律师意见,最终在侵占金额的认定上,除去了真实报关业务所产生的费用。朱晓丹告诉记者,近期该案将被退查,律师的意见起到了重要作用,她会将退查信息及时通知律师。

主动听取律师意见、把律师意见写入审查报告已成为江苏检察机关办案的常态。2016年以来,该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主持召开了三次律师代表座谈会,并要求各级检察院都要定期听取律师意见,构建良性检律关系,提升司法办案水平。

徐州、宿迁等市检察机关构筑律师深度参与检察工作模式,邀请律师对案件发表意见,推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等。2016年以来,邳州市检察院邀请律师参与并监督5起故意伤害案件、10起交通肇事案的刑事和解,提升司法公信力。如皋市检察院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一方面依法保障律师的知情权、会见权,另一方面注重听取、采纳律师意见,2016年以来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被告人服判率为90.5%,上诉案件无一例发回重审。

“检察官和律师既是对手又同属职业法律人。多听对手意见、建议,有益于更好地办案。”沭阳县检察院检察长刘兆东说。

“律师和检察机关要找到共同点、法律关注点,在共同捍卫社会公共利益上大有作为。”徐州市政协委员、江苏青创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召强表示,他正积极参与检察机关提起或支持起诉的环境公益诉讼工作。

目前,江苏在检律沟通协作方面已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信息联通共享机制、检律交流平台等渠道。刘华表示,“无论是律师还是检察官,希望通过双方共同努力,让这个世界因法治而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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