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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全面从严规范公职人员从业行为

2017-08-13 01:42:25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讯(记者 徐炳文)“注册、商标、合同部门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在本市本部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企业注册代理、商标代理、拍卖经营活动或者在上述企业持有股份……”不久前,上海市工商局出台了防止利益冲突的5条“负面清单”,对全系统从事企业登记注册、商标广告管理等核心业务的公职人员进行行为约束,对其家人予以从业限制。这是上海继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之后,对公职人员进行从业行为规范的新举措。

今年以来,上海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此前已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在辞职、退休后的从业行为进行规范的基础上,从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单位中选取了市工商局、市规土局、市环保局三家单位,对在职公务员的从业行为试点规范约束,防范利益冲突。

今年初试点以来,三家试点单位已出台了《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试行)》《环保公职人员廉洁从业守则》和《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从业行为“七不准”(试行)》,对权力行使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制定了具有各自部门与行业特点的禁止性规定,通过比对行政权力清单、出台防范清单,划定岗位履职“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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