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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破获“7.18”污染环境案 污染企业非法排放废水上千吨

2017-08-12 09:22:28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北京8月12日消息(记者杜震 司澄清 常琳)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河北省公安厅、保定市公安局驻雄安新区联合工作组在雄县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自7月6日警方开展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截至目前,已抓获污染环境违法犯罪人员102人,其中刑事拘留15人,行政拘留87人,破获及查处污染环境案件79起。

发布会还通报,“7.18”污染环境案告破,今年7月份雄县公安局报告称,该县污水处理厂曾发生微生物中毒问题,疑似重金属超标。对此,河北省公安厅、保定市公安局驻雄安新区联合工作组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

经查发现雄县中秋金属配件厂、河北某环保公司、雄县污水处理厂等相互勾结,将超标废水直接排入马庄干渠,流入大清河,涉嫌污染环境罪。目前,10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全部到案并被刑事拘留,其中国家工作人员1名。

昨天下午6点左右,记者来到雄县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后的出水口。在这里,记者看到一部摄像头正对着出水口水流,水流清可见底,也没有异味。雄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滕建波介绍,7月18日这里可不是这样,当时一台装有不合格的污水罐车通过一根塑料管,躲过摄像头的拍摄范围,将污水直排到出水口。“水颜色是发绿色,而且气味比较大。”

这部正在排放污水的车辆是雄县公安民警组成的专案组24小时轮班蹲守才发现的。两分钟的排污以及罐体里剩余的污水都是民警在这次侦查的污染环境案件的重要证据。为了这份证据,民警们排查了60多天。“以往我们在处理环境污染案子上,因为排放的污物已经被排放完了,我们掌握不了污物的具体超标程度,证据的灭失使犯罪分子得不到有效打击。当时侦查员在这儿蹲守时,掌握的时机很重要,当晚人赃俱获。”

7月18日专案组将正在雄县污水处理厂非法排放超标废水的犯罪嫌疑人赵某丙当场抓获。从2017年2月发现厂家直排以来到被查处,中秋金属配件厂废水非法排放达到了1670吨。超标废水直接进入马庄干渠,流入大清河。办案民警提取水样,经权威部门检测证实,该水样重金属铬超标7倍、锌超标81倍、镍超标157倍、铜超标280倍,属严重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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