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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瑞海关AEO互认下月实施 珠海中山两市AEO企业将获益

2017-08-11 17:51:46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珠海811日消息(记者郭翔宇 通讯员陶永 韩彤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最新消息,810日,“中国-瑞士海关AEO互认联合说明会”在京举行,两国海关AEO专家重点就《中瑞海关AEO互认协定》的实施范围、程序、便利措施等进行了政策说明。

今年1月,《中瑞海关AEO互认协定》在瑞士正式签署。这是中国海关实施AEO制度以来签署的首个政府间AEO互认协定,并将于今年91日起实施。拱北海关介绍,该协定实施将为珠海、中山908AEO企业带来利好,并激励更多与瑞士有贸易往来企业取得AEO资格,以得享便利。

AEO互认实施后,中瑞双方海关将同时给予两国AEO企业5项便利措施,包括:减少货物查验、评估为安全贸易伙伴、优先处置保证快速通关、指定海关联络员、贸易中断恢复时优先通关等。此外,根据《中瑞自贸协定》,中国生产型的高级认证企业(AEO)还自动获得“经核准出口商”资格,在向瑞士出口货物时还可享受“原产地自主声明”优惠措施。

AEO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简称,即“经认证的经营者”。按照国际通行规则,海关对信用状况、守法程度和安全管理良好的企业进行认证认可,对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优惠通关便利。两国海关实现AEO互认后,本国企业出口货物到AEO互认的国家时,可同时享受到本国海关和对方海关提供的进出口通关便利,从而显著降低高信用企业的通关及物流成本,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并显著提升国际供应链安全便利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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