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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通过保护儿童新法例禁止掳拐儿童(2)

2017-08-11 15:26:46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香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在立法会三读通过《掳拐条例草案》及修正案后表示,有关法案获得通过后,港府下一步会与司法机构继续商讨有关为施行追寻令、返还令以及禁止离境令而需订立的法院规则,预计《条例草案》及相关法院规则于明年下半年生效。

张建宗指出,现时毋须将条例刑事化,但会留意情况变化,吸取实行经验并适时进行检讨。他说:“我要强调,违反禁止离境令可能构成藐视法庭罪,惩处方式有罚款至监禁不等。我们认为在现阶段无须将父母掳拐子女行为刑事化,但我们会密切留意在转变的社会情况下实施这《条例草案》的经验以及在适当时候,我们会考虑检讨父母掳拐子女行为刑事化的议题。”

对于有议员关注内地和台湾并非《海牙公约》缔约国,会否影响实施新例,张建宗响应称,现行的内地法律是没有订明相关条文,这是事实。有关的内地法例亦没有就内地执行有关香港的命令而作出规定。但台湾方面,“其法院以前是有先例承认和执行香港发出的婚姻判决。我想指出,律政司会继续与内地当局就订立一个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判决安排的有关问题进行讨论,我们会继续努力,在适当时候,当然我们会向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汇报其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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